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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4政风行风热线回音(2008)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9-09 阅读次数: 次 1、对菱湖新村一别墅违章建院子问题,经大观区城管执法局调查,投诉反映的是菱湖新村7号别墅楼,与投诉人居住的菱湖新村10号楼相邻,以围墙隔开。7号别墅楼前院落在该楼建成后就存在。大观区城管执法局认为该院落已建成多年,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9条的规定,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通过辖区居委会调解处理或者按照《物权法》相关规定,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2、对东围墙街与人民路交叉口处一破旧铁棚占道问题,下线后,迎江区城管执法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到现场查看,该铁棚属于东围墙街摊群点的一部分。东围墙街摊群点是经市文明委批准设置的。经执法人员核实,该摊点业主已不再经营, 3、对龙山路协和医院在二楼平台违法建房问题。下线后,我局直属三大队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责令其停工,并督促当事人自行拆除了违建。 4、对集贤北路两侧店面占道经营问题,目前,我市正在开展进出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这一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市民反映的是集贤南路石化一招附近菜贩占道经营问题。该骑路市场形成已有多年,我局曾会同交警、工商等部门多次进行整治,但因该区域没有农贸批发市场,无法疏导,占道经营现象时有反复。此事已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现正在经十二路附近修建大型农贸市场,以期将从事批发的菜农引导到市场。在农贸市场未建成前,我局按照职责分工,对占压人行道的菜贩进行清理,并配合交警、工商等部门做好批发菜农的疏导工作。 对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征地工反映一直没有与处理场签订合同且未办理各类社会保险以及工资标准较低,要求签订正式用工合同、购买保险、每年安排体检等问题。我局所属单位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高度重视,对反映的处理场正式工体检而临时人员没有参加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在下次年度职工体检中,正式工和临时用工人员一并安排。 对反映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问题,处理场曾多次与市劳动部门进行沟通,由于有三位征地工在进场时年龄在60岁以上,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要求,而且征地工的工资财政部门不认可,因此,目前尽管有新《劳动法》出台,但事业单位临时工的地方政策法规没有出台,签订合同没有具体依据。 对购买保险问题,征地工大部分人员达不到劳动部门规定的15年工作年限,只有4人符合标准,处理场表示,等待各区环卫处临时用工落实后,参照区环卫处方案报主管部位一并落实。 1、对宜城路88号4号楼一楼住户搭建车棚问题,经迎江区城管执法大队调查,该住户是残疾人,为便于存放日常使用的残疾三轮车,在其房屋前搭建了一简易车棚,鉴于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将落地车棚改成悬挑式,当事人已于 2、对健康路中段铝合金制作加工点占道经营问题,下线后,迎江区城管执法人员与辖区宜城路办事处有关人员赶到现场,对违章经营户进行了宣传教育,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少数拒不配合的经营业主,由办事处牵头、迎江区城管执法大队配合,从 3、对墨子巷幼儿园大门外流动摊点占道问题,经迎江区城管执法人员现场查看,该幼儿园大门外有两处占道摊点,迎江区城管执法大队会同建设路街道办事处依法取缔了占道摊点,并对周边环境进行了清理整治,目前该处占道现象得到明显改观。 1、对菱南桥附近洗车行占道经营、污染路面问题,我局直属二大队下线后即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对四家存在占道经营现象的洗车行,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业主立即停止占道行为。目前,各洗车行已经将洗车设施搬至店中,停止了占道洗车行为。 2、对开发区鑫园小区后环卫工人每天下午在空地上焚烧垃圾问题,经开发区环卫处调查,确有此事,开发区刘纪工业园生产、生活垃圾都在此倾倒并焚烧,该工业园和送垃圾的环卫工人都隶属菱北办事处刘纪社区委管理。现刘纪社区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对环卫工人的教育和管理,将垃圾送往垃圾中转站倾倒,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情。 3、对开发区国泰花园西11栋化粪池漫溢问题,开发区环卫处在投诉后已进行两次疏通,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目前,开发区建设局已批准对该处进行改造,近期将组织施工。 4、对建设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占道摆摊较多,影响市容市貌问题,我局机动大队已于3月20日对该处进行集中整治,并安排专人对该处定点管理,目前占道现象有很大改观。 1、对开发区天柱商贸城B1区1单元六楼住户违法建设问题,开发区城管执法分局此前已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类似情况较多,执法人员逐一向当事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近期,开发区城管执法分局将配合商贸城物业管理单位对小区内违法搭建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前几天,开发区城管执法分局已动员业主将投诉中反映的违法建设自行拆除。 2、对近圣街某土菜馆在院内重复搭建棚屋问题,大观区城管执法局已督促业主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的,将依法组织强拆,目前业主已自行拆除了违法搭建的棚屋。 1、对花园小区内乱搭乱建车棚问题,我局直属三大队已于元月23日上午依法强制拆除了该小区内违法搭建的8个简易车棚。 2、对开发区天柱商贸城B1区1单元六楼住户违法建设问题,开发区城管执法分局此前已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类似情况较多,执法人员逐一向当事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近期,开发区城管执法分局将配合商贸城物业管理单位对小区内违法搭建现象进行集中整治。 3、对近圣街某土菜馆在院内重复搭建棚屋问题,大观区城管执法局已督促业主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的,将依法组织强拆。 4、对湖心南路226号无线电管理处五楼搭建棚屋问题,该棚屋于2002年所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事实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对该搭建棚屋给予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不足,只能待区域整治时一并处理。我局直属三大队督促无线电管理处处理好相邻关系,消除矛盾。 1、对湖心南路226号无线电管理处六楼搭建棚屋问题,经我局三大队调查,安庆无线电管理处于2002年在六楼平台建轻钢支架,阳光板屋面雨棚,2005年夏天用铝合金窗封闭。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事实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只能待城区整治一并处理。另该处四楼近期也建有一雨棚,执法人员已令户主整改。 2、对宜园南村8号楼1单元501室搭建铁板平台问题,经大观区城管执法局现场查看,该户在房顶退台上用圆钢立柱围成铝合金顶棚,约8平米左右。执法人员多次到现场,均未找到当事人。据居委会介绍该户主目前不在安庆,家中无人居住。执法人员将加强巡查,如发现当事人,调查清楚即做处理。 3、对206国道罗冲段二手车市场无照占道经营,多次查处,效果不明显问题,开发区城管执法分局已于去年10月、11月联合工商部门等对该处进行了进行了多次集中整治,逐户下发《整治通知》,并取得了一定效果。下线后,开发区分局于20日再次联合宜秀区城管执法局、宜秀区工商局等单位,对该处进行整治,督促各经营户按要求整改到位,目前该处占道情况有了明显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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