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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科室
来源: 发布时间:2006-11-02 阅读次数: 次 机关科室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综合执法科、市容管理科、法制科、督察科五个职能科室,同时成立了机关党委。 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负责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起草有关文件报告;组织机关岗位责任制目标考核;承办文秘、会务、接待、档案、信访、提案议案办理及保密保卫等工作;负责单位工作用车、执法用车的调度管理;负责检查指导市容环卫行业的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编制年度财务计划,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处罚票据管理;负责对全市重大实物罚没收入的登记、整理、上交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宣传、机构编制、劳资管理工作;负责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薛自永 联系电话:5221671 执法督察科 负责制定执法大队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协调各大队之间的工作关系;组织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指导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受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违法违纪案件的举报投诉;负责与相关行政处罚权原属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和衔接工作;负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遵纪守法情况的督察;规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文明执法行为,整顿队容风纪。 负责人:方武章 联系电话:5221672 市容管理科 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城市容貌标准,监督检查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全市市容管理现状、存在问题的定期分析、研究;负责户外广告发布和各类装饰媒体及日常维护的监督管理,做好城市主要道路及两侧的城市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上张贴、悬挂各种宣传品的审批工作;负责市区建设性、经营性临时占道管理;负责主要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或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审批;检查、督促市区的“门前三包”工作;负责市区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管理。 负责人:斯永生 联系电话:5221673 法制科 负责起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制订年度法律法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政府法制部门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审查、培训、业务考核和评比相关工作;负责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咨询和行政执法宣传;承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受理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承办本机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应诉和答辩工作;负责对进入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对进入听证程序的案件组织听证;负责法律文书的管理和行政出发案件的备案工作。 负责人:陈张才 联系电话:5221674 行政许可科 负责对各区(含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督查考核,负责对市区市容市貌进行巡查、监控;负责对市区各执法大队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督察和考核;负责督查考核网络建设;负责市人大、市政协提(议)案及舆论监督暴光问题处理情况的跟踪督查;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投诉工作。 负责人:陈寿明 联系电话:5349702 机关党委 负责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负责人:彭德华 联系电话:5221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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