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为全额拨款的副县级管理型事业单位。其职能为:负责环卫事业中长期和年度计划的申报和实施;负责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环卫市场的调控与管理,审查作业主体资质;负责制定环境卫生标准,制定环卫作业服务定额;负责测算环卫作业服务工作量,核定标段和标的;负责对环境卫生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实施考核。
负责人:王翔 联系电话:5537007